| 个部门统一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,二是医保由单独的部门管理。
会上,对上述四个卫生行政管理权限问题,有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。
“理想的状况是把人事、钱、基建、价格等都归到统一的部门管。”对“大卫生”,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、原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如是理解,但表示“这很难实现。”
他表示,卫生部门目前起码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卫生领域的钱,尤其是按项目投入而不是一般性预算投入的部分,不能只是发改委和财政部说了算。
讨论会上,去年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中,主讲者之一、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刘俊称,他把医疗卫生系统可以分为筹资保障、医疗卫生服务、行政管理三个不同功能的子系统,按不同归属分出了不同的卫生管理模式——大部制(一个部门管理三个子系统);中部制(卫生服务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分开);小部制(各子系统都由不同部门管理)等。
不仅是“卫生口”感觉权力不集中,职能交叉,医保领域也有同样感受。
“责权不统一是最根本的问题。不光医疗服务领域这样,在医疗保障领域也是这样。”劳动和社保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李忠表示,“社会保险领域很小的政策,都要跟财政商量,它不同意,就一票否决。”
医疗和医保的统一问题
高强直言:“当前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是分开管理的。那么,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,应该属于谁的责任?”
他认为,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服务,如果服务质量不高,出了医疗事故,卫生部门当然责无旁贷;而群众负担费用的高低,不应该是卫生部门的责任,而应该是医疗保障部门的责任。
“但现在看病贵被认为是卫生部门的责任,这样的界定并不准确。”高强称,并表示:“如果实行大部制,一个部门既管医疗服务,又管医疗保障,那当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。”
对于“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,统一在哪个部门”这个敏感话题,李忠表示,“这是次要的,关键是要有在两者之间的制约机制。在一个部门内部制约或者在不同的部门之间互相制约都可以。”“关键是医疗和医保两方而言,各自应该集权。”
目前,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际分散在社保部、卫生部、民政部、保监会等四个部门管理,“这一定要整合,整合到哪儿没关系。”李忠表示要实现医保统一管理。
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直接建议:把医保部门纳入卫生部门管理。
但参会的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官员汤胜蓝认为,应该设立一个独立于卫生和社保部门的半政府机构来管理医疗保险,包括新农合、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、医疗救助。
朱宗涵认为,国外的两种方式都可以考虑,但无论谁来管,都应该另外成立非营利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。 |